DB31 2019-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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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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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 |
2013-9-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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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B,上海市地方标准,DB 31/2019—2013,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,2013-06-21 发布2014-01-01 实施,食品安全地方标准,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,DB 31/2019—2013,I,前言,本标准代替DB 31/449-2009《白切羊肉加工小作坊加工卫生规范》,本标准与DB 31/449-2009相比,主要变化如下:,——修改了标准名称;,——从原先单一品种的加工卫生规范调整为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;,——修改了标准结构;,——强调了对原料、加工、产品贮存等食品安全控制要求,并制定了控制生物、化学、物理污染的主,要措施;,——修改了生产设备有关内容,从防止微生物、物理污染的角度对生产设备提出了布局、材质和设计,要求;,——增加了原料采购、验收和贮存的相关要求;,——强调了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;,——增加了产品标签的具体要求;,——增加了产品追溯与召回的具体要求;,——增加了记录管理要求,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:,——DB 31/449-2009,DB 31/2019—2013,1,食品安全地方标准,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,1 范围,本标准适用于《上海市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>办法》规定的列入品种目录管理的各类食品,生产加工小作坊,2 规范性引用文件,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,用于本标准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标准,3 术语和定义,GB 14881 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,4 选址及加工场所环境,4.1 选址,加工场所周围25 米内不得有有害气体、烟尘、粉尘、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,如化工生产、,矿业生产、屠宰场、饲养场、皮毛加工场、坑式厕所、垃圾场或垃圾处理站等,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,在场所,4.2 环境,4.2.1 加工场所应环境整洁,合理布局,各功能区域划分明显,并有适当的分离或分隔措施,防止交叉,污染,4.2.2 加工场所内应有适当的排水系统,4.2.3 生活区应与生产区分隔,5 加工场所,5.1 设计和布局,5.1.1 加工场所的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合理布局,各工序应减少迂回往返,根据产品特点、生产工艺、,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,如:清洁作业区、准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,并采取有效分离或隔离,一般作业区与其他作业区域分割,避免食品生产加工过程或工序间发生交叉污染,5.1.2 加工场所面积和空间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,便于设备安置、清洗消毒、物料存储及人员操作,5.1.3 应保证原料清洗与加工区、生熟加工区、内外包装区、人流物流等进行有效分隔,防止交叉污染,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和不洁物,5.2 建筑内部结构与材料,5.2.1 内部结构,DB 31/2019—2013,2,建筑内部结构应易于维护、清洁或消毒。应采用适当的耐用材料建造,5.2.2 顶棚,5.2.1.1 顶棚应采用无毒、无味、易于观察清洁状况的材料,5.2.1.2 顶棚应在结构上不利于冷凝水垂直滴下,防止虫害和霉菌滋生,5.2.3 墙壁,5.2.3.1 墙面、隔断应使用无毒、无味的防渗透材料建造;若使用涂料应无毒、无味、防霉、不易脱落、,易于清洁的特性,5.2.3.2 墙裙由浅色瓷砖或相当材料建成,高1.5 米以上,5.2.3.3 墙壁、隔断和地面交界处应结构合理、易于清洁,能有效避免污垢积存,5.2.4 门窗,5.2.4.1 门窗应闭合严密。门的表面应平滑、防吸附、不渗透,并易于清洁、消毒,应使用不透水的坚,固、不变形的材料制成,5.2.4.2 窗户如设置窗台,其结构应能避免灰尘积存且易于清洁,5.2.4.3 非封闭窗应装有活动的和易于清洁的防蚊蝇设施,5.2.5 地面,5.2.5.1 地面应使用无毒、无味、不渗透、耐腐蚀的材料建造,5.2.5.2 地面应平坦防滑、无裂缝、并易于清洗、消毒。应有适当的措施防止积水,5.3 设施,5.3.1 供水设施,5.3.1.1 应能保证水质、水压、水量及其他要求符合生产需要,5.3.1.2 食品生产用水的水质应符合GB 5749 的规定,对加工用水水质有特殊要求的食品应符合相应规,定,5.3.1.3 供水设施中使用的涉水及饮用水卫生安全,还应符合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卫生要求,5.3.2 排水系统,5.3.2.1 排水系统应保证排水畅通、便于清洗维护,5.3.2.2 排水系统入口应有适当措施防止固体废弃物进入及浊气逸出,5.3.2.3 排水系统应保证食品及生产、清洁用水不受污染,5.3.3 清洁设施,应配置足够的清洁食品器具和设备的专用设施,5.3.4 废弃物存放设施,应配备存放废弃物的专用设施,车间内存放废弃物的容器应标识清晰并及时清理。废弃物容器应配有,盖子或可封闭,防止污染食品,5.3.5 个人卫生设施,5.3.5.1 应设置员工更衣室。更衣室应设在生产车间或作业区入口处等适宜位置;工作服应与个人服装,及其它物品分开放置,5.3.5.2 应在车间入口处、清洁作业区入口处适当位置设置洗手、干燥、消毒设施;还应根据生产和清,洁要求需要,在必要位置加设洗手消毒设施,5.3.5.3 洗手设施的开关应采用非手动式,龙头设置应根据每班人数而定,能满足日常工作中工人的手,部清洁。洗手池应为光滑、不透水、易清洗的材质制成,其设计及构造应易于清洁消毒,5.3.5.4 生产车间内不得设置卫生间。卫生间应保持清洁,卫生间内适当位置应设置洗手装置,卫生间,的门不得与食品生产、包装或贮存等区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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